大寶法王噶瑪巴新聞
  • 首頁
  • 噶瑪巴廷列泰耶多杰
  • 噶瑪巴烏金廷列多杰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現鈔截獲案有關消息:法庭傳喚噶瑪巴三月六日出庭

印度時報
2012年2月16曰


西姆拉訊:西藏精神領袖第十七世嘉瓦噶瑪巴烏金廷列多杰必須於三月六日,就去年自其寺廟截獲不明來歷現鈔之案件,出席烏納地方首席法官前應訊。噶瑪巴是警方於去年十二月七日向法庭提出訴狀中十名被起訴人之一,他被控以第120B條款的陰謀刑事罪名。

犯罪打擊小組(law and order)負責人S‧R‧馬爾迪證實以上說法,表示本案將於三月六日呈堂聆訊。他說:「烏納首席法官業已經由達蘭薩拉首席法官傳喚噶瑪巴,達蘭薩拉將責成地方警局交予噶瑪巴傳票。」

噶瑪巴發言人噶瑪‧淳久帕說:「我們對法律訴訟程序以及喜馬偕爾郡政府保持信心。正如噶瑪巴殿下過去曾說過的,印度是個自由民主國家,一切依據法律規條行事。噶瑪巴對印度司法制度一再表示信心,我們與他同感,並相信最後終會證實他的清白。」

起訴名單中包括噶瑪巴私人助理的名字拉布格‧丘桑,亦即沙克提喇嘛。起訴狀控告噶瑪巴等人組織非法基金會、未經許可的金錢交易、未經許可的土地買賣,以及偽造非法文件。

西藏如此高階的精神領袖必須候傳出庭,這是破天荒前所未有之事。警察說,噶瑪巴以身為涉及非法土地交易之基金會主席而列名起訴狀名單。被告同時也涉嫌違反外匯管理法案的第二十三條。

警方於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查扣一千萬盧比現鈔,據信是與噶瑪巴有關之上密院的基金會送往達蘭薩拉繳付一筆不動產買賣。稍候在上密院進行搜查,又發現意圖使用於土地移轉,價值六千五百萬盧比分屬二十六國的外幣,此為未取得政府先行許可而私自購買西達巴瑞的土地,徹底觸犯土地租賃法規第118條。

噶瑪巴是佛教四大教派之一噶瑪噶舉教派的精神領袖,被認為是繼達賴喇嘛與班禪喇嘛之後的西藏第三重要宗教領袖。噶瑪巴於2000年逃離西藏尋求印度庇護,此後大半居住在西藏流亡政府所在之達蘭薩拉附近西達巴瑞的寺廟裡。-

Powered by Create your own unique website with customizable templates.